'逾期不缴纳水资源费的处罚及后果——按日加收'
一、引言
水资源是的宝贵资源对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要紧意义。我国《人民水法》明确规定了水资源费的征收与管理对于逾期不缴纳水资源费的表现,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本文将围绕“逾期不缴纳水资源费的处罚及结果——按日加收滞纳金”这一主题,从法律规定、处罚措、影响等方面实行详细阐述。
二、法律规定
1. 法律依据
按照《人民水法》第七十条规定,拒不缴纳、拖缴纳或拖欠水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 法律修订
《人民水法》于1988年1月21日通过,2002年8月29日修订,2009年8月27日之一次修正。2016年7月2日修订的《人民水法》对第七十条规定实了调整明确了处罚标准。
三、处罚措
1. 责令限期缴纳
对于逾期不缴纳水资源费的使用者,县级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是说流域管理机构将依据职权,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水资源费。
2. 按日加收滞纳金
逾期不缴纳水资源费的使用者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是对客户逾期不缴纳水资源费的一种惩罚性措旨在促利客户尽快缴纳水资源费。
3. 罚款
对于逾期不缴纳水资源费的客户,除加收滞纳金外,还将处应缴或是说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是对使用者逾期不缴纳水资源费的另一种惩罚性措,以示严肃解决。
四、影响
1. 经济损失
逾期不缴纳水资源费的使用者,将面临按日加收的滞纳金,这将给客户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罚款金额也可能较高,进一步加剧客户的经济负担。
2. 停止供水
依据《人民水法》相关规定,对于长期拖欠水资源费的客户,供水企业可停止供水。这将严重作用使用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3. 法律诉讼
对于拒不缴纳水资源费的客户,供水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须要使用者支付拖欠的水资源费。一旦法院判决生效使用者将面临法律制裁。
4. 作用信用
逾期不缴纳水资源费的客户,或会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作用个人信用。在现代社会,信用对个人生活和工作的影响日益凸显,不良信用记录可能引发使用者在贷款、求职等方面受到限制。
五、预防措
1. 增强客户意识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水资源费的传,提升客户对水资源费的认知,使广大使用者充分认识到缴纳水资源费的关键性和必要性。
2. 建立催缴制度
供水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催缴制度,对逾期不缴纳水资源费的使用者实行及时催缴,确信水资源费的正常收取。
3. 引入第三方服务
供水企业可引入第三方服务,如金融机构代收水资源费,增进缴费的便捷性,减少使用者逾期缴费的风险。
六、结论
逾期不缴纳水资源费的处罚及结果是法律对使用者表现的一种规范旨在维护水资源费的正常收取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广大使用者应充分认识到期缴纳水资源费的必不可少性,按期缴纳水资源费避免产生滞纳金和罚款。同时供水企业应加强催缴工作,确信水资源费的正常收取。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咱们相信水资源费的管理将更加规范,水资源的利用将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