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历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作为《旅游法》生效实施之后的第一个春节长假,为方便大连市广大市民能够合理地安排好长假出游计划,圆满、舒心地完成旅游行程,大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针对近期我市市民在参团出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出温馨提示。
时至新春佳节,各大商家往往趁此机会进行商品促销,近期发现一些销售海参、营养药品的商家将旅游产品打包进其主营商品进行捆绑销售,以此达到促销优惠的目的。因此,市民在购买年货的过程中应提高警惕,对于无法提供旅行社的经营资质、不签订旅游合同、或收款收据不加盖旅行社公章的旅游产品应坚决抵制,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14年大连春节旅游提示2:认清行业资质
大连万维国旅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经营旅游业务需要取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许可,未取得行业许可的企业、个人均无权经营旅游业务。市民参团出游务必要选择正规、合法、具有旅游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参加出国旅游的市民更应确认旅行社是否具备经营出境业务的许可,并签订旅游合同,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程序。
2014年大连春节旅游提示3:旅游合同签署务必谨慎
市民在报名参团过程中,如遇到旅行社因旅游者不同意参加旅行社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活动,而擅自提高旅游团费或者另行收费的或者弃之不理的,可以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提出投诉。
2014年大连春节旅游提示4:境外旅游低调言行
大连出境旅游近年来比例不断提高,大连万维国旅特别提示广大市民朋友特别是出境游应注意文明旅游,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在旅游活动中或解决纠纷时,旅游者应理性维权,不可采取过激行为扩大事态或纠纷,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游客应保持冷静、注意取证、防止损失扩大,以便行程结束后,持相关证据材料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提出投诉,进行维权。
2014年大连春节旅游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