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损失时逾百万 厦门2016年受理旅游投诉226件
2016年,厦门市旅游质监所正式受理旅游投诉226件,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01.40万余元。
记者从福建省旅游局获悉,2016年,厦门市旅游质监所正式受理旅游投诉226件,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01.40万余元。转办相关部门投诉537件,接受群众旅游维权咨询、工作建议、情况反映5596件。其中通过12301接收转办案件11件,正式受理6件;通过12315接收转办案件56件,正式受理20件。所有正式受理的投诉案件已全部办结,办结案件游客满意率达100%。
受理的旅游投诉案件按投诉种类划分:国内旅游投诉195件,占86.28%;出境旅投诉31件,占13.72%;按被投诉者划分:旅行社投诉198件,占87.61%;饭店14件,占6.19%;景点10件,占4.42%;交通2件,占0.88%;其他2件,占0.88%。无“先行赔付”案件,未发生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
2016年下半年,全年旅游咨询投诉总量首次突破6000件,达到6359件,同比增长7.31%。今年厦门市旅游质监所正式受理旅行社出境游投诉31件,同比下降了24.39%。主要反映游览景点减少、邮轮变更航次以及境外购物退货退税等问题。星级酒店共发生服务质量投诉14件,同比下降56.25%。主要反映游客在酒店内受伤、贵宾卡使用纠纷等问题。散客一日游依然是旅游投诉热点。主要反映旅行社变更出发时间、迟接漏接游客、购物退货纠纷以及游客临时取消行程的收费争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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