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福建宁德涉海企业上市成功获重奖
宁德市将设立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12~2015年,每年筹集不少于3000万元,集中用于支持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和现代海洋渔业等海洋重点产业发展。近日,宁德市端出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大盘,制定了财政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支持、金融支持等九大方面措施进行扶持。
每年不少于3000万元
支持海洋重点产业发展
为促进宁德市由“海洋资源大市”向“海洋经济强市”转变,近日,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设立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12~2015年,通过市财政一般预算安排和整合市级各有关部门现有各类涉海专项资金,每年筹集不少于3000万元,集中用于支持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和现代海洋渔业等海洋重点产业发展,海洋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海洋公共服务平台和涉海基础设施建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符合条件的围填海等沿海土地整治等。
高新技术涉海企业
执行15%企业所得税率
在税收优惠支持方面,通知规定,对以海洋新兴产业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
除此之外,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涉海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工业龙头骨干企业,冶金、石化、船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轻工等其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从建成投产当年起,按企业当年上缴税收地方留成比上年增加部分,按照收入属地原则,连续三年内由所在地财政给予全额奖励;
年度纳税额增长达20%以上,由企业申请、所属经贸部门会同财政、税务共同确认,报当地政府批准,按其新增税收构成地方收入部分的30%的额度给予奖励扶持等。
海洋企业上市
每家奖励100万
宁德市每年将组织参与省、市级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和现代海洋渔业龙头企业评选,对获得省“十佳”海洋产业龙头企业的,除省里给予100万元奖励外,由收益县(市、区)财政再给予30万元奖励。
支 持符合条件的海洋优质企业通过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发展壮大,对成功上市的海洋企业,除省里给予每家奖励100万元外,市里兑现落实《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扶持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有关培育、扶持和奖励上市企业的各项政策。
省市重奖
支持海洋科技创新
宁德市还将鼓励海洋龙头骨干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积极争取建立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根据通知,对获批建设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里给予奖励200万元,市里给予奖励30万元;对获省部级认定的海洋科技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里给予10万元的奖励。
此外,市直相关部门还将积极帮助涉海企业争取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建设一批先进适用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福建旅游景点。
——2012福建宁德涉海企业上市成功获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