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旅游交通:福州12月起出租车起步价调整为10元
福建旅游交通,从12月1日起,福州客运出租车价格正式调整,起步价由8元调整为10元,取消2元燃油附加费。同时,超过3公里后的车公里租价由现行每车公里1.50元调整为2元,起收空驶费的里程由5公里调整为8公里,单程载客超过8公里后,按1元/公里收取。与现行运价相比,在一定路程内车价没有太大变化,但如果跑中长距离的话,乘车则要相应多付一些车费。
超过8公里每公里收费3元
根据新的收费标准,出租车起步价由现行3公里8元调整为3公里10元,同时取消现行每趟次2元的燃油附加费。这就是说,如果市民打车的里程数在3公里内,收费仍为10元,“上车10元”的现状保持不变。
同时,超过3公里后的车公里租价由现行每车公里1.50元调整为2元。停车等候或车速每小时低于12公里时,每5分钟按1公里租价,即2元收取。
新标准中最大的变化就是起收空驶费的里程由5公里调整为8公里,单程载客超过8公里后,按车公里租价的50%,即1元/公里收取。也就是说,单程载客超过8公里后,每行驶1公里的收费标准为3元。记者对比后发现,在现行方案中,超过5公里后收取的空驶费为0.75元/公里,而新标准中,5-8公里区间的空驶费取消了,8公里后的空驶费提高了0.25元/公里。据福州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随着城市发展,打车里程在5-10公里的乘客增多,现行的空驶费起征里程5公里与当前城市发展不相适应,许多市民要求扩大起收返空费的里程。因此新方案取消了5-8公里的短途返空费,调高了长途返空费。
另外,夜间(23:00-次日5:00)加成费按车公里租价加收20%,即按0.40元/公里收取。租用出租车时所发生的车辆通行费用由乘客承担。
福州市物价局表示,12月1日至20日为计价器调整过渡期。过渡期间,已调计价器的出租车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未调计价器的车辆仍按现行价格执行。从12月21日起,福州所有客运出租车都按新标准收费。
此外,福州市区客运出租车燃油运价联动预案即日起启动。如果年内93号汽油零售价达到8.88元/升的启动点,将开始征收燃油附加费。启动点将每年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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