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厦门市创建“中国温泉之都”工作方案》,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国土房产局,全面启动了创建“中国温泉之都”的准备工作。据了解,“创都”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筹备阶段(上半年)、编制材料阶段(1月至8月)、申请命名阶段(9月至12月)。
2011年初,国土资源部公布首批“中国温泉之乡(城、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福州、重庆和天津被评为首批“中国温泉之都”。市国土房产局表示,我市若能获得命名,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地热资源管理,促进地热资源采矿权储备及统筹开发工作,充分发挥地热资源开发的综合效益。同时,这也有利于丰富我市旅游内涵、打造旅游产业的新名片,推动岛内外一体化建设。
据了解,温泉水也就是地下热水,作为一种可再生清洁能源矿产,具有广阔的开发利用前景。
——福建旅游发展:厦门打造"中国温泉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