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提高医疗救助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
从海南省民政厅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以来海南省通过多项举措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能力,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和实施医疗救助,同时将医疗救助比例从80%提高到85%。
据介绍,为有效提高贫困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并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海南省积极推行农村医疗救助服务,扩大农村医疗救助范围,确定贫困农村居民患22种重大疾病予以医疗救助,有效提高贫困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另外,为进一步减轻中西部市县困难群众看病负担,还相应提高了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将慈善惠民医院医疗救助比例从80%提高到85%,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个人自付部分100%由医疗救助资金支付,同时将救助封顶线提高至2万元/年。
据了解,今年海南还积极开展特重大疾病救助试点工作,确定澄迈县、儋州市、三亚市、五指山市、保亭县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地区,积极实施慈善医疗救助。通过推行“冉冉朝阳,慈心之旅”等项目,救助69例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此外,对农村敬老院进行等级评定,全面提高农村敬老院供养服务水平,使农村五保对象能够更多地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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