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旅游行政执法要求实现“四个转变”
2012年度海南省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在海口举行开课仪式。各市县旅游委(局)分管旅游执法工作的负责人、市县旅游质监所长和有关旅游质监执法人员等120多人参加了开课仪式。
省旅游委副主任吴坤雄在会上强调,要转变观念,切实实现旅游行政执法的“四个转变”。
一是要由“重管理轻服务”向“寓管理于服务” 转变;二是要由“重处罚轻调解的刚性执法”向“调解与处罚并重的柔性执法”转变。要坚持“人民矛盾人民解决、政府搭台各方参与、市场运作专业调解”的基本思路,对旅游投诉、旅游纠纷,运用“调解优先”的原则,妥善处理游客与旅游企业、游客与旅游从业人员之间的矛盾,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处理。积极推动成立“海南省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旅游企业和游客之间架起一座平等沟通、和谐对话、妥善解决旅游纠纷的桥梁,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三是要由“重行业监管轻行业自律”向“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转变;四是要由“旅游部门单一作战”向“各部门联合执法”转变。
——海南旅游行政执法要求实现“四个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