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日游"将开发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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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国内旅游“
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在该示范文本中,取消了购物、另行付费项目以及自由活动等的行程安排,如果旅行社、导游或司机方面有此方面的安排,将需要对游客进行相应的赔偿。新规对“一日游”旅行社来说无疑是上了“紧箍咒”。对此,记者采访了大连市多家涉及到“
一日游”的旅行社,部分旅行社表示
一日游价格有可能随之增长。
现状:可进一家购物店两处自费景点。昨天,网上对于《国内旅游“
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一事热炒,大连市作为旅游大市,一日游的发展也颇具规模。据悉,目前大连市进行“
一日游”接待的旅行社有100多家,其中比较成规模的也有三五十家。大连市的
一日游线路目前主要集中在旅顺和金石滩两地,市内的景点也成一条线路,“
一日游”价格平均在130~150元。
根据目前大连市相关规定,“
一日游”可以在规定的景区景点之外进一家购物店,以及两处自费景点。大连国宾假期国际旅行社总经理胡玉龙告诉记者:“我们在接待‘
一日游’游客时,必须到旅游局行管处报备,行管处也很明确的告诉我们,可以到什么购物店,走什么自费景点。所以虽然有这些项目,也都是公开的透明的,对此,很多报名‘
一日游’的游客也理解。”
新规:进购物店,旅行社要赔偿20%违约金。此次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国内旅游“
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规定,行程中没有安排自由活动时间的规定,也不允许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项目或指定购物场所购物,如果景点本身含购物,旅行社需向旅游者明示。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
此外,该示范文本还规定,如果旅行社擅自减少了旅游时间或者旅游景点的,除了要退还该部分费用外,还要赔偿游客总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另外,为防止“黑社”、“黑车”、“黑导”、“黑驾”等问题,要求明确旅行社的名称和许可证编号、导游员的姓名和导游证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员的姓名,并就使用无合法有效资质旅游车辆、驾驶员及导游员的情形,做出了严格的违约责任规定。如果出现了上述“黑导”类问题,除了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外,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展望:旅行社将开发新线路或将提价。大连市一家“
一日游”旅行社的负责人表示,目前大连的“一日游”市场存在的竞争比较大。新规出台后,旅行社为了更大的利益必然要多开发新的线路,“这对游客来说是好事,有了更多的选择,游客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爱好选择不同内容的
一日游线路。这样也可以更好的开发大连的旅游资源。”该负责人说。
但是也有一旅行社的负责人说,目前的市场竞争太激烈,而国家的严控让“一日游”的利润缩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该旅行社或将从“
一日游”中转出。
胡玉龙说:“不安排购物,这可以把企业的品牌从正面角度树立一下。新规出台后,不能再进购物店了,那么团费的价格或将有所提升。”
他认为,没有购物、不允许擅自减少景点或者缩减景点游览时间,这其实是对旅游行业的一种保护。因为作为一家旅行社,如果为创造高的利率或价值伤害到游客的游览时间和权益,表面上看这几年这种企业可能赚钱,但是游客回去之后,会贬低大连旅游资源品牌、旅游企业品牌和美誉度,这样的话大连旅游市场生命力就慢慢减弱了。
大连市现状。“
一日游”可以在规定的景区景点之外进一家购物店,以及两处自费景点。
国家新规。不允许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项目或指定购物场所购物,如果景点本身含购物,旅行社需向旅游者明示。
大连一日游编辑部整理。
——大连"一日游"将开发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