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游不能在“任性”了,否则要被拉进黑名单
时间:2015-01-29 10:03 来源:未知 作者:蔚蓝天空 点击:
出境游不能在“任性”了,否则要被拉进黑名单
    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信息表示,中国将从今年开始分级建立游客旅游不文明档案,制定并实施《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管理办法》。这意味着,游客外出旅游不能再“任性”了,否则,很有可能因不文明行为被“拉入黑名单”。
    至去年年底,中国人均GDP增长到7500美元,已经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人们解决了生存性需求后,有了发展性需求。旅游这样的发展性需求越来越旺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也随之凸显:乱刻乱画、随地吐痰、随手乱扔、大声喧哗、插队撒野,不胜枚举。有些游客甚至大闹飞机,有的不光在国内斯文扫地,还把脸丢到国外去。中国游客素质低几乎成了一个标签,严重影响国家和民族形象。
    分级建立的游客旅游不文明档案,就是用类似银行业的征信系统的办法,将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记录在案。通过信息联网,各种和旅游及出行相关的部门都可以获取游客不良记录,对他们的出行进行限制,甚至曝光和处罚,达到规范游客行为的效果。这一制度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我们不要忘了,在旅游过程中,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游客其实是弱势群体,他们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并不完全出于自身原因,而常常是因为旅行社、饭店、旅游公司太“任性”,服务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甚至侵犯游客权益造成的。
    因此,给游客旅游建不文明档案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给旅行社、饭店、旅游集团等企业建立不文明档案。环境塑造人,环境也改造人,同样的人,在不同的环境里,行为举止可能大相径庭。在一个管理、服务十分到位的环境里,人就会“随行就市”,“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在好的环境里变得文明起来。可是,由于一些旅行社、饭店、旅游集团管理服务不到位,坑蒙游客,矛盾冲突时有发生,游客心情糟糕透了,有时就降低了对自己文明素质的要求。
    比如,2013年《旅游法》颁布实施,其中第四十一条规定,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若是导游没有尽责,甚至有意纵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或是故意诱导游客消费受骗,然后说游客素质低、不文明,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事实上,国家旅游局早在2012年就专门印发文件,制定了加强旅游秩序监管的“黑名单”制度,而且主要是针对旅行社、饭店、旅游集团等企业的监管,我们要问,有多少旅行社、饭店、旅游集团被拉进了“黑名单”呢?如果这项制度执行到位、问责到位、整治到位,整个旅游市场的秩序可能要好很多。环境的软硬件标准提高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自然会减少。
    当然,说这些并不是反对给不文明的游客建立“黑名单”,而是强调,秩序的维持是综合作用的结果,必须给市场里所有的参与者都订规矩,且一视同仁地约束,尤其是对这个市场里的强者,更需要强势约束。否则,强者违规没事,弱者不文明受罚,整个市场的文明秩序就很难建立起来。
——出境游不能在“任性”了,否则要被拉进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