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部抗战遗址规章《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利用办法》出台
全国第一部关于抗战遗址保护利用的地方性规章--《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利用办法》(下称《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今后,个人在渝参观游览抗战遗址时,如有刻划、张贴、涂污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罚1000元。
抗战时期,重庆作为国民政府战时首都,是中国抗战大后方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远东指挥中心,也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重要阵地,保存了大量珍贵的抗战遗址。据统计,重庆现有抗战遗址395处,分布在22个区县。
每个抗战遗址都需确定保护责任人
抗战遗址的标准是怎样?即将施行的《办法》规定,抗战遗址应当符合经依法认定的不可移动文物;与抗日战争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有关;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条件。同时,重庆要建立抗战遗址名录向社会公布。
《办法》指出,对抗战遗址要实施原址保护。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应当依法实施迁移保护。抗战遗址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保护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规定批准后实施;抗战遗址属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保护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禁止擅自迁移抗战遗址,禁止拆除抗战遗址。
为更好保护抗战遗址,每个遗址都应当确定保护责任人。《办法》明确,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负责抗战遗址的修缮、保养及其安全管理,并指出了一些禁止行为。而当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不具备修缮、保养能力的,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将根据实际给予帮助。
鼓励对抗战遗址进行合理适度利用
《办法》指出,在保证抗战遗址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利用抗战遗址开办展览馆、博物馆,开展地方文化研究,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以及以其他形式对抗战遗址进行合理、适度、可持续的利用。
同时,鼓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利用抗战遗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鼓励抗战遗址类博物馆结合本单位特点,发挥抗战遗址作用,积极参与城市文化氛围营造和社区文化建设。
《办法》还明确,抗战遗址保护责任人应当为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便利。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博单位开展抗战遗址、抗战文化科学研究,促进抗战遗址保护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促进抗战文化的宣传和传播。
在抗战遗址上刻划、涂污可罚千元
对于破坏、损毁抗战遗址的行为,《办法》也明确了法律责任。从12月1日起,在抗战遗址上刻划、张贴、涂污等行为,情节严重的非经营性行为将被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就算是破坏、损毁抗战遗址保护标志的行为,也将被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损毁与抗战遗址相关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情节严重的,非经营性行为将被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经营性行为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据悉,重庆市部分抗战遗址内仍有居民居住,而擅自对抗战遗址进行装饰、装修也同样会被处以罚款。
除了抗战遗址本身之外,《办法》也规定,擅自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与抗战遗址相关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行为,情节严重的,非经营性行为将被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经营性行为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保护遗址的最终目的应是传承和警醒
今年8月,国民参政会旧址、重庆宋庆龄旧居陈列馆、重庆史迪威博物馆,入选了第二批10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针对即将施行的《办法》,史迪威博物馆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对进一步发挥遗址的教育警醒功能,具有积极的助推作用。下一步,史迪威博物馆将加强与院校等机构的合作,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
“如果对抗战遗址仅仅只是保护,意义并不大。”重庆宋庆龄旧居管理处处长王玉茹认为,保护好抗战遗址的最终目的,应该是将它背后的历史进行传承,用以教育警醒后人。《办法》中鼓励对抗战遗址进行合理适度的利用,这将对进一步发挥抗战遗址的教育作用具有积极的作用。
王玉茹表示,《办法》还对破坏、损毁抗战遗址的行为,制定了处罚标准,这对保护遗址工作是一大利好。结合自身工作,她表示,今后将在旧居的显要位置向游客告知处罚事项,这样做除了有警示作用,一旦出现破坏、损毁抗战遗址等行为,对其的处罚也是有凭有据。
——全国第一部抗战遗址规章《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利用办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