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地产开发今年受严控


        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71564亿元,比上年增长9.2%,虽比2010年有所回落,但仍明显快于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继续上升。

  公报显示,去年我国全年新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043万套(户),基本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432万套,均比2010年有较大幅度增加。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61740亿元,比上年增长27.9%。其中,住宅投资44308亿元,增长30.2%;办公楼投资2544亿元,增长40.7%;商业营业用房投资7370亿元,增长30.5%。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32020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4241亿元,增长24.4%,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172亿元,增长36.0%。

  进入2011年,由于限购、限售、限融资等调控政策,住宅市场持续低迷。而众多房企转战二三线市场,加速推动旅游度假地产项目。为遏制近年一拥而上的旅游地产热,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严查借旅游名义变相搞房地产。

  根据央行等七部委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旅游资源丰富、管理体制清晰、符合国家旅游发展战略和发行上市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支持已上市旅游企业通过合适的方式进行再融资或者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做大做强。从信贷角度出发,对于可能借旅游项目名义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应从严审查。

  《意见》明确要求,对高尔夫球场、大型主题公园、城市水源地的观光农业等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发展的旅游项目,应严格禁止或限制发放贷款。对于可能借旅游项目名义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应从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