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旅游资讯]大连部分暂缓经营文旅企业可有序复工复产

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 

  自“7·22”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卫健委专家组和省工作组指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大连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恪尽职守、决战决胜,取得疫情防控重要阶段性成果。
  8月16日上午10时,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十二次新闻发布:全市中高风险地区全部降为低风险地区,可有序组织部分服务场所恢复营业。
  按照此次发布会精神,为加快推进全市相关文旅企业复工复产,市文化和旅游局第一时间下发《关于部分暂缓经营文旅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和全面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全面加强对暂缓经营企业和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有序组织相关企业和单位开放经营,推进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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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放范围:
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包括剧院、游艺厅、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网吧、舞厅、KTV、室内景区等相关文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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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防控措施重点
1.各企业和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科学充足配备防控物资和用品,做到防控措施清、处置流程明,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各企业和单位须对进入人员实行14日行程查询和扫“辽事通”健康码准入管理。经查询“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14日内由重点地区来连人员,且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的,一律不准进入。
3.各企业和单位须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测温结果高于37.3℃或有咳嗽、流涕、腹泻、结膜炎等身体不适的人员不得进入,并提示其到医院就诊,视情及时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信息要及时向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报告。
4.各企业和单位要保证营业场所的通风换气,每1.5小时通风30分钟;使用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转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严格落实关于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及清洗消毒等各项措施和要求。
5.各企业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经营场所和设施消毒标准、次数、范围等要求,加强消毒。加强垃圾箱清洁、消毒处理,按要求及时收集并清运垃圾。
6.各企业和单位应采取预约制服务,按规范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减少人员逗留时间,避免人员密切接触。服务人员和顾客均要佩戴口罩。
7.各企业和单位须严格本企业和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教育员工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清楚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
8.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密闭空间达不到通风要求,不具备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基本保障的不得开业;开业后经检查发现达不到基本要求且整改不力的,责令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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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政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
当前,抗疫工作又转入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全面推进复工复产重要阶段,全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特殊形势下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责任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复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讲话精神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入结合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排查安全隐患,狠抓各项应急和安全措施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快速高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情况。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导巡查
全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督导责任。市文旅局和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要全面加强对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督导,及时掌握各区市县(先导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各相关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服务中心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执法检查,加强频次和力度。各区市县(先导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准确掌握本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动态,突出重点,对复产复工复市企业进行“拉网式”督导检查,严厉查处不按相关场所有序恢复开放工作规范要求复工复产的违规行为。强化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补短板、强弱项,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复工复产复市安全。
(三)迅速开展部署,及时报送信息
各区市县(先导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开展部署,加派人力,深入企业,逐户登记排查安全隐患,把复工复产工作抓紧抓细抓落实。
 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