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局印发《关于实行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规定》

  2009年,福建省旅游局围绕旅游发展大局,着力完善旅游行风建设工作体制,着力解决游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旅游服务质量保障和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营造优良环境,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着力完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
    1.强化行风建设责任意识。局党组始终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与促进旅游行风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制。省旅游局印发《关于实行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职责范围,建立起局党组统一领导、职能处室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群众支持参与的工作机制。
    3.加强对全省旅游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召开全省旅游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年行风建设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旅游行政部门共召开与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工作有关的会议264场,推动旅游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规范市场秩序,着力解决游客反映突出的问题
        1.着力治理旅行社无序削价竞争,杜绝“零负团费”,解决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问题。通过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旅行社,对出境旅游广告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价格欺诈、内容不真实的广告坚决予以清除。加强对组团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检查监督。
       2.加强对出境游自费项目的规范管理,对游客进行理性消费的引导。
       3.整顿和规范导游队伍。清理政治、道德、业务素质不合格的导游人员,严厉查处超计划超时购物,私拿回扣行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导游坚决给予惩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推进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1.创新质监工作机制。省旅游质监所将旅行社投诉管理权限下放,实行属地管理。省旅游局建立诚信旅游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加强监控,导游可查看游客的意见反馈与投诉,游客可验证团队行程单的真伪与投诉。
     2.建立地方旅游标准体系。与省质监局制定颁布《旅行社信用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率先以地方标准形式规范旅行社的信用质量。
     3.推进诚信旅游体系建设。在“福建旅游之窗”网站上设立“旅行社诚信经营公示榜”,公布全省旅行社主要信息,设置红榜、黄榜、黑榜。
     4.建立游客满意度调查机制。对旅游经营者资质和旅游服务质量,由以政府为主评价转变为以游客和市场评价为主。

——福建省旅游局印发《关于实行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