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将行使省政府有关经济管理权限

  辽宁省委、省政府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辽宁沿海经济带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了“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作为综合改革试验区,行使省政府有关经济管理权限”。这将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营造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和创新体制机制,在更高层次上推动长兴岛更好更快发展。

    根据《意见》,沿海经济带重点区域可实行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重点区域管委会在收入分配上享有充分的自主权。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多结构的收入分配模式,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绩分配相结合的收入分配机制,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制度,重点向优秀科技人员、有突出贡献人员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倾斜。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等多种收入分配方式。2005年6月9日,省委、省政府作出举全省之力开发建设长兴岛的战略决策。此后,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被列入辽宁省“五点一线”对外开放重点区域之一;2009年7月,随辽宁沿海经济带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2010年4月,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去年,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4.4亿元,同比增长6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2亿元,增长65%;实际使用外资10亿美元,增长89%,实际使用内资50亿元,增长67%。截至今年5月,长兴岛共签约产业项目142个,已开工75个。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将行使省政府有关经济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