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渔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渔民朋友们:
你们好!
在党和国家的坚强领导下,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全国每日新增病例数稳步下降,为此我们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和沉重的代价。随着我县渔业产业的复工复产,外来人口的增加,人流量的加大,病毒传播的风险依然存在。为了守住海岛这片“净土”,也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在此,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1.要响应政府号召,遵守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和安排,不焦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理性平和、积极乐观的良好心态,要始终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必胜信心。
2.自1月27日开始,我县所有的休闲渔船禁止出海;所有进出我县管辖渔港的渔船必须提前到所在地村或社区办理登记申报手续,经边防派出所、渔监站、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同意后方可进出港。我们会在您进出港前办理完毕所有手续。
3.转港渔船可以赴外地生产,但疫情结束前不得返回。
4.目前不在我县停靠的渔船,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我县辖区内码头靠港,人员不得上岸。
5.渔运船等与县外接触的渔业船舶必须配备口罩、消毒液、隔离舱、废弃口罩收集箱(袋)等必需的防护设备设施,船员要避免与县外人员接触。
6.船员回港要严格遵守防控要求,自觉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7.出海渔船还要做到“六严禁”:
严禁非法越界捕捞,越界捕捞将被施以重罚;
严禁关闭北斗,北斗因故障不能正常开机须在2小时内报告,每隔12小时报告船位,3日内返港维修;
严禁非法载客,也不得搭载外出回岛未达到隔离期的船员;
严禁与国外船舶接触,如果发生被动接触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渔监站报告,并将相关人员立即隔离返港,到指定的隔离点停靠,中途不得靠泊其他港口,人员不得上岸;
严禁违章作业,出海渔船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船舶船员证件,并按规定配齐消防、救生、通讯导航设备,不得超员超载,不得超风级作业;
严禁违规停泊,渔船进出港均要在常规停泊点,不得随意改变,自觉接受村、公安边防、渔业监督站检查。
广大渔民朋友们,当前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阶段。今天我们个人的经济损失,可以用明天的辛勤劳动挽回;但今天的疏忽侥幸,就会给自己的家庭及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为了自己、为了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共同筑起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海上钢铁长城,为战胜疫情贡献出我们广大渔民朋友的强大力量。
长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日
文章来源:长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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