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贯彻落实"一定三有"政策
长海县贯彻落实“一定三有”,为村干部“定权责立规范、提待遇增补助、拓渠道强激励、抓保障常关爱”,有效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定权责立规范,让村干部“干事有作为”。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严格目标管理,并通过在村党员大会、党务公开栏上进行细化公开,让党员和群众了解书记在干什么、要干什么。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述职制度和群众代表评价机制,把测评结果与村党组织书记使用直接挂钩,对群众满意度不高、工作实绩不突出的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做到村干部考核制度化、具体化、常态化,让村干部有岗有责有为。
提待遇增补助,让村干部“收入有保障”。建立完善以基础工资为主、绩效工资相配套的报酬机制。村“两委”成员实行年薪制。在对村干部岗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对村干部进行“双评”,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干部最终报酬。据统计,2011年全县村党组织书记报酬平均数额达到4.9万元。
拓渠道强激励,让村干部“干好有希望”。搭建参政议政、表彰奖励、考试招录三个平台,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主动性。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干部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注重选树先进典型,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村干部进行表彰,并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建立完善村党组织书记政治成长激励机制,通过公推遴选、定岗考试等形式,全县有3名村党组织书记被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
抓保障常关爱,让村干部“退后有所养”。适龄村干部全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每人每年享受1500元~2000元的政府补贴。建立离任村干部关爱机制,凡在村担任5年以上书记、主任等职务的干部,每年获得离任补助1000元~1500元。在离职村干部中开展“设岗定职”活动,把一批精力旺盛、群众威信好的离职村干部“回聘”为村级事务“督导员”、理财小组长等。
——长海县贯彻落实"一定三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