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动手,保护海岛环境
长海县工商局大长山分局与县工商局公平交易科再次联合开展“限塑”专项整治执法大检查,主要对县镇区波港市场、鑫川市场、长海商场等部分经营者从事限制使用塑料袋的批发、零售和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的行为进行曝光,旨在进一步遏制“白色污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据了解,这次的执法行动中,长海县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一共对7家从事批发、销售限制使用超薄塑料袋的经营商进行查处,查获近8000个不合格塑料购物袋,依法予以扣留。长海县工商局大长山分局的执法人员表示,他们今后还将不定期地开展“限塑”专项整治行动,直到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在市场上彻底消失。
据执法人员介绍,我国目前标准的环保塑料袋都是采用可降解的材料做成的,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印有环保标志认证的购物袋,另外一种是食品袋,上面除了印有环保标识外,还印有“QS质量认证,食品用”等字眼,厚度不得小于0.025毫米。
自2008年6月1日起,我国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并要求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至今,我国实施“限塑令”已经3年。
——全民动手,保护海岛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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