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供暖提前,11月5日开始供暖
受天气影响,大连市连日来天气阴冷。为早日能让市民除去严寒,大连市将提前供暖。据了解,今年大连市将在11月1日开始热状态试运行,11月5日实现全市供热进入稳定状态。昨日,记者获悉,市内四区、高新区供热工作准备就绪,并施行“看天烧火”的运营方式,保证市民过一个舒适的“暖冬”。
11月1日开始热态试运行
全市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改造工作必须在10月25日前结束。特别是新、改、扩建供热工程和去年存在重点问题的区域,要尽早进行供热系统的上水试压,确保冬季供热安全稳定。
随着供热期到来,各供热单位要继续关注煤炭价格变化,把握时机把剩余煤源计划落实到位,确保冬季供热煤炭正常供应。要加大优质煤炭的采购力度,确保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保证供热效果。
全市所有供热站点今年从11月1日开始,6时到8时、17时到20时进行热态试运行。供热单位要在小区张贴通知,如果在规定时段内居民家中暖气不热,要及时联系供热站点进行查看,并合理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避免因排气不畅等原因引起大量投诉。11月5日全市供热要进入稳定状态。
市、区供热管理部门要从11月1日起至11月4日,对所有供热站点进行全面的地毯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按要求进行热态试运行的单位问责,各供热单位要把所有暴露出来的问题解决在11月4日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供热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多增收费窗口 延长收费时间
今年采暖费价格调整听证会目前还没有召开,全市供热单位采暖费收缴工作受到了一定影响,目前实收金额不到往年同期50%。待市政府正式下发调整采暖费价格文件,用户缴纳采暖费高峰也随之而来,各供热单位要采取多增收费窗口,延长收费时间等有效措施,确保用户顺利交费。
室温必须24小时达到18℃标准
各供热单位要杜绝在供热初期“两头热中间凉”和供热末期 “看天烧火”运行方式,消除凭经验实施运行管理,造成用户集中投诉,反映强烈的现象。特别是第一次寒潮来临,要提前做好升温工作,提高供、回水温度,避免骤然升温引起管网爆裂等情况发生,保证用户在严寒期24小时室温达到18℃标准。
市供热办将加强供热投诉服务中心的建设,各区供热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供热属地化管理职责。供热单位必须保证供热期内热线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受理解决用户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任何问题,要做到“三有”,即有感情、有办法、有责任。要向社会公开供热服务标准、责任人和投诉电话,只要群众遇到供热问题,服务人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予以解决,真正做到上门服务“零距离”,接待投诉“零距离”。
要严格执行供热政策,杜绝违规收取违约金、捆绑收费、以各种理由阻挠用户办理停供等违规行为。
确保一般故障在8小时内、较大故障24小时内完成抢修
市、区供热管理部门和各供热单位要分别制订和完善抢修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及时应对和快速处理供热设施突发故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对城市供热工作造成的影响,确保一般故障在8小时内、较大故障24小时内完成抢修,以保证快速恢复正常供热。
今年,供热管理部门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违规供热单位“零容忍”,特别是进入供热末期,要加大对各供热单位监督管理,对人为缩减供热运行时间、偷工减料等用户反映强烈的供热单位,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对诚信度低、供热服务质量差,造成重大群体上访事件和考核末位的供热企业,“挂红牌、亮红灯”,取消其供热经营许可,直至逐出供热市场。
——大连市供暖提前,11月5日开始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