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大连市区居民供暖价格下调至26元
入冬以来,大连市供暖价格始终传出价格下调的信息。昨日大连市物价局公布了最新供暖价格:自2015-2016年采暖期开始,主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居民住宅供暖价格由现行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28元调整为26元;非居民住宅供暖价格由现行的每平方米33元调整为31元。上述价格中,每平方米含保险费0.20元,由供暖企业负责投保,供暖企业不得将该项资金挪用。
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的供暖价格以及企事业单位、各类学校职工和学生宿舍的供暖价格按居民住宅供暖价格执行。国家、省、市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各供暖企业按相关文件执行。
采暖费缴费期限自每年5月15日起至11月4日止。2015-2016年采暖缴费期延长至2015年11月25日,为确保用户利益,对已按原标准缴费的用户供暖企业应退还多收费用;用户自愿将多收费用冲抵下一个供暖期采暖费用的可以冲抵。
主城区供暖价格下调后,为保证全市供热运行安全平稳,保证供热服务质量,行业主管部门将建立供暖经营许可证、供暖质量保证金、应急接管等制度,同时要畅通供热投诉服务渠道,加大供热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按照新的环境保护要求,进一步加快拆炉并网速度,扩大热电联产企业供暖面积等措施,以确保供暖价格下调后,供暖服务质量不降低。价格主管部门也将持续跟踪重点供暖企业,建立供暖成本定期监审制度,全面掌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上年度的供暖成本变化情况。同时,研究建立供暖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供暖价格适时合规调整,切实维护供热价格调整的合法性、时效性、透明性。
——2015—2016年大连市区居民供暖价格下调至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