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烟花指定销售时间已确定
春节临近,为确保今年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销售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市安监局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在平安祥和的氛围中欢度新春佳节。据悉,我市烟花爆竹销售期为2016年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22日(翌年农历正月十五)。
据悉,我市今年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销售的单位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其中市内四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供应主渠道由大连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负责,其他县(市)区、先导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供应由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负责。高新园区、保税区区域内无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其烟花爆竹零售点维持原有的合法供应渠道。
同时,市安监局将严格审批春节期间零售点。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对经营年数长、管理规范、规模较大的烟花爆竹销售点优先审批。今年全市零售点总量要比去年减少20%。
烟花爆竹销售期间,各地安监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消防、综合执法、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的协作,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全面做好本地区烟花爆竹销售的综合监管工作;对执法检查收缴的非法生产、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违禁药物以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要及时销毁。对于不能及时销毁的,要统一存放到指定的安全库房内,妥善处理,不得与正常的烟花爆竹产品同库存放。
——大连市烟花指定销售时间已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