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大连旅游城市形象,规范星级酒店一日游管理
昨日从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获悉,为规范“一日游”市场秩序,提升大连旅游城市形象,我市今年将规范星级酒店“一日游”收客点管理,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大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要求,凡是对外设有介绍、招徕“一日游”服务项目的星级酒店,必须与我市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签订合作协议。各星级酒店内“一日游”收客点的工作人员必须是旅行社派出的本社员工,且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旅行社名称、许可证号、旅游投诉电话及其他应当向旅游者告知的事项。各星级酒店一律不得代收住店游客的旅游费及开据收款收据,不得将住宿费与旅游费捆绑销售。酒店对外宣传的“一日游”线路宣传板或宣传单必须按要求注明合作方旅行社名称、许可证号、旅游投诉电话等内容。星级酒店内不允许有非旅行社或个人承包的“一日游”业务,否则将追究酒店违法经营旅游业务的连带责任。
——提升大连旅游城市形象,规范星级酒店一日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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