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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购物,难道是旅行社唯一盈利途径??
时间:2010-03-28 22:23 来源: 作者: 点击:

旅游购物,难道是旅行社唯一盈利途径??

 “本来寻思带着母亲、孩子去港澳转一圈,没想到老人孩子参加旅游团还必须额外加钱,这是为什么呢?”昨天,市民陈先生向记者这样反映。 原来,由于被定义为“没有消费能力”,老人、孩子在一些旅行社报名参加赴港澳的旅游团时需要额外交三五百元,但并无相应的服务,据了解,这已成为旅行社的一项“行规”。
 老人孩子多交费成“品质游”“行规”。 昨天,中山区一家旅行社向记者解释说,他们推出的“港澳五日品质游”就是旅游团在港澳旅游过程中会被导游领进购物店,虽然游客不一定非要买东西,但在每个购物店都会耗费游客1~2个小时的时间。“如果是55周岁以上老人和小孩需要多交500元钱左右。”工作人员证实说。记者采访了解到,我市多家旅行社也实行这一收费“规定”。额外交钱的“行规”背后隐藏着什么呢?昨天,一位曾操作过港澳游业务的旅游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价格竞争较为激烈,港澳当地旅行社给大连组团社的港澳游报价比较低,有时甚至等于其接待成本,俗称“零团费”。因此当地旅行社想要获取利润主要依赖大连游客在香港、澳门购物店内的消费。导游等带着游客出入购物店,游客消费后,地接社、导游再从中提取“佣金、回扣”。
 律师认为
 加价涉嫌霸王条款
     针对这种“行规”,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任昨天表示,旅行社这种行为涉嫌价格歧视和强制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旅行社向老人、孩子额外多收取费用,而他们在旅游过程中享受的服务与其他人相同,没能享受到额外服务,这种条款有霸王条款嫌疑,是不公平的。
     据悉,中消协对此类情况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坚决查处“零团费”、“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明令制止行业内对老人、小孩另行加价的做法。
 大连市西岗区消协负责人建议,市民报名参加旅游团时不应该一味贪图便宜、追求低价,要尽可能选择口碑好、经营规范的旅行社,旅游过程中如果对服务质量不认可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昨天下午,大连市旅游质量监督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确实存在“零团费”现象,老人、孩子需要多交费用是不合理的,“五一”将要实施的有关新法规会对这种现象进行限制。 据了解,从5月1日起,全国将开始实施新的《旅行社条例》,新条例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并应将购物及自费项目在合同中予以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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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关键字: 旅行社 购物 盈利 途径 唯一 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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