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从3月1日开始,我市将通过旅行社自查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旅行社业务综合检查工作。从今年开始,我市将把旅行社年度业务综合检查形成工作制度,于每年年初定期进行。
今年的旅游旺季即将到来,在本次检查内容中包括了旅行社的基本状况、2010年的经营情况、经营场所证照及投诉电话等公示情况、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旅游合同管理情况、团队档案管理情况、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情况和存储质量保证金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分不同情况依法作出处理。特别是对于旅行社不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不按时增补质保金、不按要求参加综合检查等问题,市旅游局将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这次旅行社业务综合检查结果,将于4月中旬在行业内通报并向社会公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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