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正式实施
时间:2014-07-02 09:04 来源:未知 作者:西湖柳月 点击:
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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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旅游。据了解,随着拉萨市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不断迈进,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形式,原《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已经无法适应拉萨市绿化事业的发展需要,因此,新《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推出,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新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五章,共计37条。主要包括城市绿化专项规划、计划及实施,城市绿化用地建设,城市绿化用地的保护管理三方面内容。
    与以往条例不同的是,新《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中更强调全民的参与和监督。其中第八条规定了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建、认养、承包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同时给予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和使用权。
  与此同时,条例首次严格规定了拉萨市城市绿地率指标。市、县(区)各类建设项目的城市绿化用地比例应该达到下列标准:(一)居住、公共绿地率不低于35%;其中新建区绿地率大于35%;老城区绿地率不低于15%。(二)工业绿地率不低于20%,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绿地率不低于40%;并根据标准设置防护绿带。(三)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的绿地率不低于15%。
    今日起,如果市民发现有人破坏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行为,可以拨打24小时投诉电话0891-6378970。此外,有关城市绿化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和临时占用或长期占用绿地等相关业务,市民或单位可以到拉萨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拉萨市林业绿化局及其下属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拉萨市林业绿化局局长樊峰旭介绍说:“我们前一阶段已经组织人员进行了新条例的宣传,发放新版《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2000多册。下一步还将借助媒体继续宣传,将新条例列入到六五普法,做到新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西藏旅游 大连到西藏旅游
——《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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